出口不退税货物的账务处理

2025-12-21 14:08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550

导读:简单来说就是免税就是免销项税,退税就是退进项税.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涉及的进项税额需做转出处理,视同内销征税的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那出口不退税货物

出口不退税货物的账务处理

只要是出口报关的货物,如果是属于取消退税率且不属于免税产品的货物,不需要进行出口退税申报,须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如果是属于免税的货物,不需要进行出口免税申报,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写免税销售额,其相应进项税额转出计入成本;

排除以上两种情况,不申报出口退税的,逾期的(在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在出口之日的次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进行出口免税申报,即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填写免税销售额;超过上述退免税申报期限的)视同内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溢征退税:

纳税人缴纳关税后,海关或纳税人发现应征税额少于实征税额,即构成溢征.海关将实征税额大于应征税额的部分追还给纳税人的行政行为,即称为溢征退税.

根据中国现行海关法的规定,下列造成溢征关税的,情况属溢征退税范围:

1、海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或不适当.

2、海关计征关税中有技术性错误.

3、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税后发现有短卸(包括装船时短装)事情.

4、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后海关放行前,发现国外运输或起卸过程中遭受损坏或损失,并不再补偿进口;起卸后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以及海关查验时发现非因仓库管理人员或货物所有人保管不当而致货物破漏.损坏、腐烂.

5、海关放行后发现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索赔后不再补偿进口者.

6、已征出口税因故未能装运出口,申报退关者.

7、依法可以享受减免关税优惠,但申报时未能缴验有关证明,征税后补交有关证明,经海关同意者.

出口不退税货物的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率为0的货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涉及的进项税额需做转出处理,视同内销征税的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以上就是出口不退税货物的账务处理方法,大家都清楚了吗?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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