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完成后是否可以退回

2025-12-19 14:45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817

导读:房地产企业经营商品房可以采取很多销售方式,销售、出租、商用、作为娱乐场所等.销售商品房,也可以现房出售、预售方式等.当不动产权属发生变动,需要签署相关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完成后是否可以退回

一般来说签了预售合同是可以退房的.所谓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其实就是指商品房预售售房部和预约购买方约定证据,预售的售楼方在预购方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成品住房权转移在预购方,预购方根据预售方给出的定金并交付,或部分房款并按期限接受房屋的书面协议.虽然一般情形下是可以退房的,但是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具体根据退房的原因分清买卖双方的责任.如果是买方主动违反合同的相关内容,买方就要按照合同内容的相关约定赔付比例支付开发商违约金,如无详细约定比例,是可以参考我国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就要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另外,如果签到预售合同后,已经在房管局对预售合同进行了备案,则需要去房管局注销备案.目前各地房管局均对撤销备案规定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并进行严格审核.这个政策的初衷是防止有人恶意炒房,因此在涉及撤销备案时必须和开发商达成一致协商.

房屋买卖完成后是否可以退回

买卖被抵押的房屋,合同有效吗?

《担保法》第49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按《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如果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转让行为无效.但依据后来出台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这个结论并不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7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也就是说,以被设定抵押权的房产为标的买卖,在充分保护抵押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是有效的.对此,后来的《物权法》给出了更明确的结论.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即使买卖被抵押的房屋合同认定有效,但只要抵押权未解除,房屋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这一点是无可改变的!

房屋买卖完成后是否可以退回?房屋买卖,一般需要签收预售合同的,预售合同签订但是没有履行的话,可以退回房屋的.如果对税务和会计上的其他问题感兴趣,可以关注我们网站的信息.本网站专注财税知识的分析,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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