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

2025-12-21 12:54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2989

导读:新收入准则增加了好几个和合同有关的成本科目,很多同学可能还不了解,所以今天我们就通过讲解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来带大家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有了这些科目,我们能够更准确的进行会计核算,详情内容如下.

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

合同履约成本是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预期能够收回的一项资产,一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及仅因该合同发生的其他成本(机械师使用费、检验试验费等)

合同取得成本是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但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除非明确由客户承担,应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是你为了取得合同所付出的成本,而合同履约成本就是你把合同签了,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之前,先将付出的成本记入这个科目作为中转,就像一个中转站.

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

合同履约成本包括了什么

取得能够明确识别的合同之后,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例如,支付给直接为客户提供所承诺服务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直接材料(例如,为履行合同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等)、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例如,组织和管理相关生产、施工、服务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等)、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例如,支付给分包商的成本、机械使用费、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等)一起构成了合同履约成本.

上述资料讲解了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这二者看起来差不多,但是核算的内容不一样,我们需要根据合同履约成本来确定工程的进度,以便确认收入.更多新收入准则的科目讲解,欢迎大家进入官网查阅相关资料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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