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滞纳金怎么做分录

2025-12-21 20:32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371

导读:在海关监督管理中,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在会计分录核算中,属于营业外支出.又称税收滞纳金.那增值税滞纳金怎么做分录呢?增值税滞

增值税滞纳金怎么做分录

增值税的滞纳金会计分录如下:

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税金)100

营业外支出 (罚款 滞纳金)20

贷:银行存款 120

转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金)1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税金)1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分录调整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金)100

营业外支出(罚款滞纳金20)不能税前扣除 在年底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增值税滞纳金怎么做分录

增值税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见,《征管法》对加收滞纳金的范围仅指税款,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依法由税务局征收、代征的费,不能加收滞纳金.

实际工作当中,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税种都需要预缴,如何适用加收滞纳金的规定,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5]593号)对企业所得税作了具体规定,根据旧《征管法》第二十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

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作为国家税收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有权对有关预缴税款的税务处理问题制定解释性文件,而且这个规定与现行《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并不抵触,其合法性应是不容置疑的.

关于增值税滞纳金怎么做分录小编做了以上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收滞纳金是税收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在海关监督管理中,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在会计分录核算中,属于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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