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

2026-02-27 18:34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758

导读: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流程与规则与一般的企业不同,由于我们接触的不多,对于银行了业务大家可能比较陌生,对于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银行存款业务的账务处理很多人可能还不清楚,现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希望有助于大家理解相关业务.

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

(一)贷款科目设置

1.信用与保证贷款科目设置

设置"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信用与保证贷款的发放额;贷方发生额反映贷款的收回数和核销数;余额为借方,反映信用与保证贷款实有数.

2.抵押和质押贷款科目设置

设置"抵押贷款"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抵押贷款的发放额;贷方发生额反映抵押贷款的收回数和核销数;余额为借方,反映抵押贷款实有数.

(二)贷款业务的账务处理

1.信用与保证贷款发放的处理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应填制一式五联借款凭证,第一联为借据(借方传票),第二联代贷方传票,第三联为收账通知,第四联为放款记录,第五联为到期卡.在借款凭证第一联上加盖借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及预留银行的印鉴;经银行信贷部门批准后,将申请书和借款凭证一起交银行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申请书和借款凭证时,应着重审查借款的用途、利率、金额和归还日期,以便监督贷款的合理使用和按期归还.经审核无误后,以借款凭证第一联代借方传票,第二联代贷方传票,将存款转入借款单位存款帐户.其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或:中长期贷款-- ××单位贷款户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转帐后,将借款凭证第三联盖章后作为回单退给借款单位,第四联由信贷部门留存备查,第五联借款凭证代检查卡,按到期日顺序排列专夹保管.

2.抵(质)押贷款发放的账务处理

银行会计部门对该类贷款的核算手续可参照信用贷款发放手续办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抵押贷款--抵押(或质押)贷款户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同时,会计部门对质、押物要进行表外登记,对委托其他单位代保管的抵押物应经常实地检查,对银行出纳部门代保管的有价单证等权利凭证等,要经常进行账实核对,以防发生损失.

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

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单位活期存款-存入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单位户

单位活期存款-支取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单位户

贷:库存现金

单位定期存款活期转定期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单位户

贷:吸收存款-定期存款-XX单位户

单位定期存款到期结转

借:吸收存款-定期存款-XX单位户

应付利息-应付定期存款利息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单位户

好啦上文就是关于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的解读,现在对于银行发放贷款账务处理大家可能已经有了一个框架性的认识,但是在实务中银行业务的处理可能更加复杂,需要考虑的细节会更多,请大家关注我们,获取更多会计税务实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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