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关联交易抵消分录

2026-02-16 19:54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631

导读: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总是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母公司收取子公司管理费作为收入,子公司计入管理费用。在合并抵消时,抵消母公司的收入和子公司的费用,那母子公司关联交

母子公司关联交易抵消分录

如果子公司会计政策、期间与母公司不同的,应调整为一致后再编制合并表。

没有任何关联交易,也不是科目相加,有好几个抵消项目。

抵消母子公司的投资项与所有者权益项。

子公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抵消母子公司相关的投资收益(如分配股利)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六条规定: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个人认为应该将子公司抵消的费用在母公司和少数股东之间进行分配。个人对上述条款的理解是,母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只要对非全资子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了影响,那么在抵消时就应该对这部分虚增或虚减的利润在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之间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应该将非全资子公司的净利润剔除因关联交易而形成的部分,再分配给母公司和少数股东。这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投确认投资收益的原理应该是一样的。

案例分析

母子公司关联交易抵消分录

关联交易合并抵消分录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会计处理,2001年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01]64号《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按照该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通过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由关联方承担债务、由关联方承担费用、受托经营资产以及收取资金占用费等方式,获取的超过公允价格部分的利益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而应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如果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发生了此类关联交易,在编制以上市公司为母公司或子公司的集团合并报表时,就会遇到如何抵销这部分交易的问题。通过笔者的研究,此类交易由于会计处理的特殊性使得抵销方法也与一般内部交易有所区别,而且对于不同关系的关联方以及不同种类的关联交易,抵销方法也不尽相同。

例: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编制其母公司合并报表(略)假设S为上市公司,P为S的母公司,持有S60%的股份。

关联公司为上市公司承担费用

P代S支付广告费1000,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双方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P:借:营业外支出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S:借:营业费用                        1000

贷: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1000

同时,由于S资本公积增加了1000,P还应做一笔权益法核算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S                 600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600

母子公司关联交易抵消分录大家心里应该都了解一二了吧,如果母子公司之间的政策有所不同的话应该调整一致再编制合并表,如果是没有关联交易的话,抵消母子公司的投资项与所有者权益项,如果大家在操作过程中还是有什么不懂的,请记得及时和我们答疑老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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