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加计抵减10%附加税处理

2025-12-19 11:44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2898

导读:加计抵减,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因此,加计抵减的实质是一项税收优惠,它是为有效降低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临时性优惠政策.那进项税加计抵减10%附加税处理方法是

进项税加计抵减10%附加税处理

财政部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规定如下:

近期,我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就该规定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根据上述规定,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增值税,按加计抵减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进项享受10%加计抵减,财税专家提醒:加计抵减需要会计处理

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

制订加计抵减政策,主要是因为在16%、10%两档税率同时下调的情况下,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因进项税额减少税负就会出现上升.

加计抵减政策在三月份已经正式发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也已经有了新的表样和填表说明,这些文件的具体内容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的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国税总局2019年15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其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需要使用该政策的企业可以在国税总局网站上找到这些发文.

加计抵减有了政策依据,那这个加计抵减需要做账吗?如何做账呢?关于这些问题,财政部会计司没有发布相关的说明.账无忌智能财税平台的首席财税专家孟凡刚老师提出,如果不对加计抵减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就会出现差错.孟老师为加计抵减政策提供了会计处理方案,如下:

进项税加计抵减10%附加税处理

一、企业会计准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金额取附列资料(四)的第6行(一般项目)、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

以上就是小编对进项税加计抵减10%附加税处理做出的总结,希望可以帮到大家.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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