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

2026-02-05 09:40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303

导读: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这条,请问是否还是实施状态的? 最佳答案: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这条,请问是否还是实施状态的?

最佳答案: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这条政策依然有效。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房子,可以按照5%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回答2:

你说的这个税收政策还是没有作废的,你可以借鉴的,如果不放心可以咨询下你们当地税务局专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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