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公司负担,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2026-01-16 14:18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200

导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四、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如果并入工资薪金支出,可以依法税前扣除;如果单独作为管理费用,则不能扣除。 其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四、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如果并入工资薪金支出,可以依法税前扣除;如果单独作为管理费用,则不能扣除。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如果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回答2:

可以一并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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