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款付错了下月才退回如何做账

2025-12-20 18:52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553

导读:企业会计当月在付一笔购货款的时候,误将付给a企业的购货款付给了b企业.虽然b企业同意退回,却不是立刻退回,而是要到下个月才能够退回,面对此财务人员不知道购货款付错了下月才退回

购货款付错了下月才退回如何做账

1、冲月某号凭证:

借:销售费用(红字)

应交税金进项税(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2、重做月某号凭证:

借: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其应收款--某公司

贷:银行存款

3、收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应收款--某公司

购货款付错了下月才退回如何做账

进口货物退回货款,已经抵扣进项是否需要做进项转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注:此条款中,"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修改为"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修改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国税发〔2009〕10号.)

根据上述规定,进口货物后因销售困难境外企业给与降价后退回部分货款,其已经抵扣的海关缴款书上的进项不需要做相关的进项税额转出.

供应商要求把欠他们的货款支付给个人,是否可以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因此,建议公司拒绝此要求,否则可能会有不予抵扣进项的风险.

购货款付错了下月才退回如何做账?如果购货款能够马上退回来,那在做账上就会简单很多.如果不能够马上退回来的话,在做账上则会麻烦些,因此在做账的时候财务人员要能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来处理才好.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