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赔偿准备金差额提取怎么做

2026-02-16 13:57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234

导读:在借款交易的过程中,需要第三方来进行担保。一般会有专门的担保公司。本文要讲解的就是关于担保赔偿准备金差额提取怎么做的问题。下面的文章中小编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并对其会计核算加以说明。感兴趣的话就接着往下看吧!

担保赔偿准备金差额提取怎么做

担保赔偿准备金是按当月的担保责任余额的千分之一计提,当月计提,即以月末在保余额计提,月末要列出在保单位和对应担保余额,作为计提依据。

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列入营业费用,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到达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就是只对相差的金额进行提取。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第3号令)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第3号令)中第三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担保赔偿准备金差额提取怎么做

担保赔偿准备的会计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

二、企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时,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担保代偿时,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别借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或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款本息和赔偿损失等时,分别情况处理:

(一)收到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本科目。

(二)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代偿的款项分别贷记本科目和"应收代偿款"科目,实际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差额,贷记"追偿收入"科目。

(三)收到的款项小于原代偿款的,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全部确认为应收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确认的代偿款金额,贷记 "应收代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已全部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部分确认为应收代偿款,部分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金额部分,贷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或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

担保准备金其实也是风险准备金的一种,因为在为别人担保的过程中是具有一定的风险的。上述文章针对担保赔偿准备金差额提取怎么做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讲解。看完文章的内容,大家都学会了吗?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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