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2026-01-28 16:18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227

导读: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整理了2016年10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还会陆续增加本月新发布当月实施的法规。 中央法规: 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

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整理了2016年10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还会陆续增加本月新发布当月实施的法规。

中央法规:

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

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调整化妆品消费税率的通知,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自10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部分商品范围的通知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中税目3中“化妆品”的名称调整为“高档化妆品”,征税商品范围与征收消费税的高档化妆品的商品范围一致。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率的通知,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将6种化妆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自10月1日起执行。

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公告

国税总局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退(免)税分类管理办法:分类精准管理明确退税流程;缩短试点企业退税办理时限,对退税管理类别为2-4类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分别设定了10-20个工作日不等的退(免)税办理时限;无纸化办税提高退税效率。

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

国税总局根据修订后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对《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修订。

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优化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事项助力中国企业和个人“走出去”,将税收居民证明的开具权限由市级税务机关下放到县级税务机关,并精简了报送资料,如取消了原需提交的完税证明等。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修订《海关稽查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对现行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增加了对海关实施稽查具有保障和支撑作用的基础性措施。二是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海关稽查程序。三是完善海关稽查职权和措施。四是宽严相济惩处违法行为。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证监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管理办法,通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构建合理有效的风控指标体系,进一步促进证券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南京市区房产交易税收征收环节的公告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正式推行发票网上申领系统的通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契证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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