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联合行动:还原虚假交易真相

2025-12-25 16:40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212

导读:相关专题:2016财务舞弊观察 作者 张勇 陈鸿飞 马江 周水刚 骆放 周挺 企业税负畸低,短期内大量对外开票;虽然身处药材产地,但企业的产、购、加工业务却均在外地针对B商会31家医药企业的反常行为,税警联手出击,通过对甘肃、安徽、山西等12个省市涉案企业实施调查,锁定了违法分子虚开的证据。 近期,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以数据分析发现的疑点为线索

相关专题:2016财务舞弊观察

作者 张勇 陈鸿飞 马江 周水刚 骆放 周挺

企业税负畸低,短期内大量对外开票;虽然身处药材产地,但企业的产、购、加工业务却均在外地……针对B商会31家医药企业的反常行为,税警联手出击,通过对甘肃、安徽、山西等12个省市涉案企业实施调查,锁定了违法分子虚开的证据。

近期,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以数据分析发现的疑点为线索,与公安机关携手调查,查实黔南州龙里县B商会31户会员企业,虚构农产品购销业务,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牟利,涉案金额达4.15亿元,税额5528.6万多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等3人已归案,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1疑点重重

31家企业购销均在外地

近几年,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因药材资源丰富,医药产业发展迅速。2014年11月,刘某通过招商投资的方式在龙里县成立了B商会。随后,该商会先后从省内外引入85户中药材经销企业。2014年底~2015年11月,B商会的85户会员企业共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200余万元。

2015年底,龙里县国税局检查人员使用风险分析软件,对当年中药材行业企业申报数据分析时发现,B商会85户中药材经销企业中竟然有54户长期为零申报。检查人员进一步分析发现,B商会剩余31户有购销业务的企业也在两方面存在重大疑点。

其一,龙里县两大医药产业园已有18户医药生产及相关企业入驻。但经营数据显示,2015年B商会31户药材经销企业累计2.28亿元的中药材开票额中,竟然无一笔药材销售给龙里县当地医药生产企业。

其二,龙里县自然资源丰富,当地有几十种中药材。但2015年,B商会31户会员企业中,仅有11户企业从当地购进了少量中药材,其余大量中药材均从安徽、山西、重庆等地购进,而且其开展的委托加工业务也都不在贵州省内。31户企业的药材收购、加工、销售存在“三头”在外的异常情况。

随后,龙里县国税局又接连收到省和州两级国税机关下发的重大疑点预警信息:B商会所属会员企业中有多户企业联系电话相同、开业时间接近、企业名称相似。此外,多户企业在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名称、数量及金额上完全相同,并且增值税税负率均低于1%,短期内集中大量对外开票。

检查人员从B商会31户企业中随机抽取了5笔外省采购中药材业务数据,向湖北、山东、重庆等地税务机关发出5份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函。不久,负责协查的税务机关均回复称“所查企业并无相关业务发生。”

鉴于B商会31户企业涉嫌虚开违法,案情重大,黔南州国税局稽查局、龙里县国税局稽查局迅速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税警双方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决定成立联合专案组对涉案企业立案调查。

2突击检查

获得虚假收购线索

为取得案件查办先机,专案组依法对B商会的31户疑点企业实施突击检查。31户企业均位于龙里县城一个商贸城内,办公场所也集中在一处,这为突击检查带来了不少便利。但是调查人员发现,被查企业纸质账簿凭证均已转移,电脑等办公设备中已无有价值数据,并且多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长期不在本地,并处于失联状态。

调查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对此早有准备,根据事先制订的调查预案,办案人员在涉案企业办公电脑中应用了电脑数据恢复软件和税务稽查查账软件,成功恢复和提取了31户企业电算化账套数据和电子信息,并获取了企业银行开户信息等资料。

检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了50份已经填写完毕的《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这些申请书虽开户人信息不同,但字迹相同、格式一致。办案人员随即对在场的B商会会长刘某、文员程某、财务人员石某等人分别进行了询问。

在检查人员的税法宣传和耐心说服下,文员程某承认,这些农村信用社个人账户均由B商会中11户会员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刘某之弟刘某某假借中药材种植农户之名,冒用他人身份开设。这些个人银行卡账户均由程某管理,用于虚假采购过程中伪造资金支付账目,实现资金回流的用途。

3内查外调

剥下商会企业虚开伪装

在初步掌握31户涉案企业业务往来数据、上下游客户信息和资金往来情况的基础上,专案组采取了涉案企业票流数据核查和资金流追查双管齐下的调查方法。

一方面抽调黔南州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数据分析人员参与案件调查,运用金税三期系统数据,与现场提取的31户企业电算化账套和电子信息分析比对,核实涉案企业纳税申报、税款抵扣、发票领用等情况,获取虚开发票数量、虚抵进项金额等关键信息,从中寻找线索。

另一方面,在金融机构的协助下,办案人员追踪企业资金流。

从农村信用社、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调取了与31户涉案企业有过收购资金往来的131个农户的银行账户数据。通过涉案企业往来的2万多条银行购销支付信息进行梳理比对和跟踪分析,查实31户涉案企业在农产品采购和产品销售业务过程中,对公账户、涉案人员私人账户,以及与涉案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企业账户之间,均有频繁的资金回流。

由于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受票方企业涉及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调查取证对象量大面广,2016年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将本案列为督办案件,并派员前往龙里县指导案件查办工作。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相关人员在安徽省主持召开由贵州、四川、安徽三省相关人员参加的联络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案件协查工作要求,并协调各方建立了调查配合机制。

在涉案企业所在地区税务机关的通力协作下,经过对涉案企业资金收支、产品购销业务和发票流向彻查取证,办案人员最终取得B商会31户会员企业虚构购销业务,违法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完整证据链。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程某和石某等人,通过自行注册和冒用他人身份注册的方式,成立31户药材经销企业,于2015年4月~12月期间,利用他人身份伪造185农户信息,虚构农产品采购业务,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839份,金额4265.6万多元,抵扣进项税额554.5万多元;虚构与安徽、山西、重庆等7省市24家农业合作社的购进药材业务,利用非法取得的848份总金额达1.09亿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假票和克隆票,抵扣进项税额1418.1万多元。在此期间,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31户企业向甘肃、安徽、广西等12个省、市、自治区的26户企业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07份,涉及金额2.67亿元,税额3555.9万多元。

根据案件调查结果,专案组及时向案件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各地区税务机关及时采取措施,已挽回税款损失1575.9万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程某等人已被依法逮捕,石某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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