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动产会计分录

2025-12-19 15:25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495

导读: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那么销售不动产会计分录怎么编制呢?销售不动产是否征收增值税?接下来小编就来

销售不动产会计分录

①收取转让款: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②结转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金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③计提相关税费: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④结转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余额: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或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不动产( immovable property) 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

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有: 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个别性,也称独特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

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而且增值; 数量有限性,又称供给有限,土地总量固定有限,经济供给有弹性.

销售不动产会计分录

销售不动产是否征收增值税?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以上就是销售不动产会计分录编制方法,大家都学会了吗?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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