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坏账怎么处理

2025-12-19 13:52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505

导读: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坏账怎么处理

1、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按应减记的金额)

贷:坏账准备

2、冲减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时: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3、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4、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5、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坏账怎么处理

应收账款确认坏账的条件有哪些?

确认为坏账的条件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回收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三、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1、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2、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3、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4、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5、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6、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7、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应收账款坏账怎么处理?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做了以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应收账款中坏账处理的方法有两种,分别是备抵法、直接转销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应收账款减值只能采用备抵法,不得采用直接转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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