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客户分公司签的合同,货发给分公司,然后要给母公司开发票,母公司支付货款,这样做正

2026-01-22 15:36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233

导读:跟客户分公司签的合同,货发给分公司,然后要给母公司开发票。母公司支付货款,这样行吗?有没有政策依据 ? 最佳答案: 既然是与客户分公司签的合同,货也发给分公司,发票应开具给分公司,由分公司付款,如果母公司需要这批货,可再由其子公司将货卖给母公司开具发票并收款。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跟客户分公司签的合同,货发给分公司,然后要给母公司开发票。母公司支付货款,这样行吗?有没有政策依据 ?

最佳答案:

既然是与客户分公司签的合同,货也发给分公司,发票应开具给分公司,由分公司付款,如果母公司需要这批货,可再由其子公司将货卖给母公司开具发票并收款。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文件。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现在都是三流合一的,这个操作有虚开发票的嫌疑的,建议收款发票发货相一致。

回答2:

我觉得你们公司的操作不妥,应该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发货开票收款都应该是分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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