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备注栏可以不写吗

2025-12-21 13:09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4436

导读:一般纳税人对外进行销售时,都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那普通发票备注栏可以不写吗?以下是小编的一点会计知识方面的见解内容,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其实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复杂.希望小编的详细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

普通发票备注栏可以不写吗

可以不填写,如果业务需要加备注,那也可以填写,备注是辅助信息,做备忘.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普通发票备注栏可以不写吗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普通发票备注栏可以不写吗?根据整理的资料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到,普通发票备注栏可以不填写,如果业务需要加备注,那也可以填写.你们看完后应该都有了自己的认知和理解.获取更多精彩的财务会计干货,就请持续关注我们会计学堂网站资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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