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尚未认定一般纳税人,能抵扣吗?

2026-01-23 10:35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238

导读:新成立的公司,尚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直没有收入,这段时间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最佳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

新成立的公司,尚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直没有收入,这段时间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最佳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因此,新成立的公司,尚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直没有收入,这段时间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确实“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简易计税办法申报增值税”,由销售方纳税人依照之程序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2: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并未开展生产经营取得收入,并且未按照简易方法缴纳过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依法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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