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疗养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2026-01-03 10:34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358

导读:回答1: 根据上述规定,组织员工疗养所发生的费用在账务处理时可计入职工福利费,但在税前扣除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所列举内容依规定的标准扣除,该文件没有列举的,不能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个别地区有明确规定列入福利费,如《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明确.

回答1:

根据上述规定,组织员工疗养所发生的费用在账务处理时可计入职工福利费,但在税前扣除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所列举内容依规定的标准扣除,该文件没有列举的,不能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个别地区有明确规定列入福利费,如《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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