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货物所得税处理

2025-12-20 13:02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2623

导读:公益性捐赠货物所得税处理如何做?对于公司向公益组织捐赠货物的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处理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扣除的份额不可以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部分,相关的介绍资料都可以阅读小编老师整理的资料.

公益性捐赠货物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公益性捐赠货物所得税处理

公益性捐赠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税法有以下规定:

一、个人的公益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二、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下列公益性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1、红十字事业;

2、农村义务教育;

3、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4、个人对汶川大地震受灾地区的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

5、向教育事业的捐赠;

6、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7、个人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公益性捐赠货物所得税处理怎么做?综合以上所述,其实对于公司向公益性组织捐赠货物的所得税额的处理根据相关规定是可以税前扣除的,那么在当年度税前是可以扣除的,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如果你们对此这个处理办法还有意见的话,都可以来找本网站的老师进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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