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租金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5-12-20 10:16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603

导读:在会计准则中对于收入的确认和相关的规定和我们平时想象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同样地,在税法中对于一些预收款项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有具体的规定.那么你知道预收租金的增值

预收租金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预收租金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什么时候?

消费税纳税人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为了让大家更准确了解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本文是把具体会计准则中规定也给大家一并介绍了,同时消费税也有具体的纳税义务时间.本篇文章对"预收租金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什么时候?"问题的解答就到这里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到本网站进行提问,我们有专业的老师可以和大家在线进行会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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