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怎么账务处理?

2026-01-25 18:39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394

导读: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是否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也计入在建工程?有何依据? 最佳答案: 原材料账面(不含税)成本计入在建工程。进项税额之60%部分正常抵扣;40%部分转出至“待抵扣进项税额”,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重新计入“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程将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是否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也计入在建工程?有何依据?

最佳答案:

原材料账面(不含税)成本计入在建工程。进项税额之60%部分正常抵扣;40%部分转出至“待抵扣进项税额”,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重新计入“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程将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法定不得抵扣情形,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原材料账面(不含税)成本及相应进项转出皆入在建工程。

回答2: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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