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资产的“梦幻”定价

2026-01-03 14:59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289

导读:重组资产评估的公允性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对大量重组资产评估案例的分析显示,此类资产评估有五个主要特点: 第一,评估方法:哪个“评得高”就用哪个。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

  重组资产评估的公允性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对大量重组资产评估案例的分析显示,此类资产评估有五个主要特点:  第一,评估方法:哪个“评得高”就用哪个。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市场法等多种,每种评估方法都有各自的适用性,也存在各自的缺陷,因而采用不同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可能会大相径庭。在不规范环境下,评估方自然就会选取一种最有利于己的评估方法。  第二,收益现值法大肆流行。正是因为评估方法取用上的随意性,评估方就可以为自己找出无数个理由首选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的准确程度,取决于很多因素,比如资产的整体性以及评估师对未来市场的增长率、销售量、价格、折现率等假设前提的准确预测,因此,夸大未来盈利能力,就会使被评估资产如同放在放大镜下一般,也会被放大。市场对于收益现值法的种种争议正是出于这点考虑。博瑞传播等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都受到了广泛关注,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在于他们购进的大股东巨额资产,普遍采用了收益现值法进行的评估。  第三,评估过程如同“凑数”游戏。这表现在资产置换过程中,经评估的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往往表现出在数字上的惊人巧合,评估成为报表重组的“凑数”工具。以宝华实业为例,它以1.4亿元收购按收益现值法评估的大股东天鸿集团所拥有的北京大运村学生公寓的14年经营权,虽然我们无法评论这1.4亿元的收购究竟值与不值,但不可忽视的是,这1.4亿元的收购款正是为冲抵来自于大股东名下企业的等额欠款。数字上的惊人一致,再联想到该重组为大股东减债的目的,就不免会有“凑数”之嫌。  第四,置出资产只取帐面值,而置入资产要评估;置入资产评估增值多、减值少,特别发生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对浙江广厦与广厦集团的历次置换的分析显示,浙江广厦置出给广厦集团的资产评估升值率为负2%,作价3.3亿元也与评估值基本持平;而浙江广厦从广厦集团置入的资产账面值1.47亿元,评估值为3.27亿元,评估升值率达122%,最终作价3.49亿元,更是比评估值还高出了2247万元。  第五,评估值往往就作为交易对价,交易价格中缺乏对资产的机会收益、机会损失的足够考虑。最近,新疆某上市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入资产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为一家在建工程,考虑到土地使用权增值的成分在内,评估值与账面的1.5亿相比,增值7000万元。但明眼人不难发现,该工程预计在2003年7月才竣工,能否产生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很大,因此在交易价格中是否也该考虑到由此可能产生的机会损失,并相应降低交易价格呢?相反,ST南摩在资产置换过程中就充分考虑到评估价格的局限性。其置出的南雅公司股权的交易价格达3.768亿,就比评估值大大高出5000多万。公司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当年收购该股权时,以过高的价格进行了溢价收购,因此如今仍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置换,而不以较低的评估值做成交价。这在体现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同时,更是公司的一次主动自纠行为。  大量案例证明,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往往带有浓厚的人为操纵的背景,非经济因素的存在使评估结果严重扭曲,但对此类事件的处罚则较少。1998年成都评估事务所曾因在红光上市时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被证监会处罚;麦科特案件中,也有评估师受到处罚。但除此之外,投资者就基本没有看到因资产评估失实而受到处罚的案例了。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