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二级公司之间的关系。

2026-02-16 14:37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483

导读:管理费用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一项比较常见和重要的会计科目,此科目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或者是由企业负担的经费,管理费用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应计入当期的

分公司给总公司的管理费如何做账

  (1)如果都是独立法人主体,那么上交管理费就应属于利润分配范畴.

  分公司:借:利润分配——上交上级公司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

  上级公司做相反的会计科目。

  (2)如果分公司属非法人企业,只是上级公司的全资的分支机构,虽然核算形式上是相对独立的,而非独立的核算单位

  分公司:

  借:管理费用——上交上级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

  上级公司:

  借: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下级上交管理费用 (负数填列)

这要看二级公司之间的关系。

最后全公司报表合并后,内部收取或上交的管理费对应明细抵销掉。不影响全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不影响纳税。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一、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

二、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议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即由母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服务费用分摊合同或协议,以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并附加一定比例利润作为向子公司收取的总服务费,在各服务受益子公司(包括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企业)之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合理分摊。

四、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五、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分公司给总公司的管理费如何做账?综上所述,相信您已经非常清楚了,简单来说,首先要区别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二者之间的关系,会计账务处理方式不同,对企业纳税影响也有所不同,企业会计账务处理都是环环相扣,看起来没有联系的科目之间都是存在着勾稽关系,大家在账务处理时一定要弄清楚科目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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