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300万 遵义两男子双双获刑

2025-12-24 19:57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275

导读:相关专题:2016财务舞弊观察 遵义播州区某加油站男性员工谢某给商人吴某虚开发票312万元,经播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两人双双获刑。 播州区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5年期间,福建籍男子吴某为惠水某工程施工提供柴油,因结账需要发票,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在播州区某加油站上班的谢某。 2015年底,吴、谢二人经过商议,由谢某在其上班的加油站给吴某虚开柴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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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播州区某加油站男性员工谢某给商人吴某虚开发票312万元,经播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两人双双获刑。

播州区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5年期间,福建籍男子吴某为惠水某工程施工提供柴油,因结账需要发票,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在播州区某加油站上班的谢某。

2015年底,吴、谢二人经过商议,由谢某在其上班的加油站给吴某虚开柴油发票,从中提取千分之三的“好处费”。之后,吴某虽然没有在谢某所在的加油站加油,却于去年底获得了谢某开具的45张发票,共计金额312万元。利用这些发票,吴某在惠水工地顺利得以结账,而谢某则获得了3万元“好处费”。很快,加油站发现了发票被大量虚开,遂报警。经警方侦查后,谢、吴二人落入法网。

法院审理认为,谢、吴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鉴于二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悔罪,遂从轻各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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