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记账联抵扣联遗失怎么处理

2025-12-21 14:57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451

导读:优秀的职业素质的形成是在会计工作中的实际操作中逐渐培养、积累起来的,有知识,不一定有能力、技巧;有理论不一定有经验.那么我们今天的会计实操内容是什么?增值税专票记账联抵扣

增值税专票记账联抵扣联遗失怎么处理

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

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局审核盖章、签注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

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增值税专票记账联抵扣联遗失怎么处理

认证抵扣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保存多久?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年第362号)文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根据规定,抵扣联也属于发票,应该存10年.

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种类,有哪些?

答: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怎样抵扣?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认证相符或在增值税查询平台进行勾选确认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示:认证结果"不符"或无法认证的不能抵扣进项.

感谢大家的收看,今天我们的学习内容增值税专票记账联抵扣联遗失怎么处理,就介绍到这里,如果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希望大家能够重视这一会计问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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