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票多久不允许报销

2025-12-18 11:55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3423

导读:2018年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开具油费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注意事项。到底汽油票多久不允许报销?加油发票有新规,不注意变成废纸!不能报销!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汽油票多久不允许报销

  根据《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从2018年3月1日起:

  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所谓新系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即升级原来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是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等进行整合升级完善。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

汽油票多久不允许报销

  注意,这儿的发票种类是: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

(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加油票这样报销才合规

  根据《公告》,纳税人不管是取得成品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要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也就是说,2018年3月1日前,纳税人购买了92号汽油,其取得的成品油发票的发票票面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显示的是“92号汽油”,而2018年3月1日后,则取得的成品油发票票面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显示的是“*石油制品*92号汽油”。其中,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还需注意的是,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汽油票多久不允许报销?以上就是小编根据调查结果总结出来的答案,大家都清楚了吗?另外,发票类型要求按照以前规定执行(除明文要求开具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普通发票(卷式)的情形以外,其他必须开具专用发票)。具体发票样式详见附件一,未按照上述要求开具的发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请各分公司各部门同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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