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的发票可以恢复吗

2025-12-20 11:57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2413

导读:对于发票的很多操作,我们都必须要进行了解,因为日常跟发票打交代太多,总是会难免有各种需要处理的状况.作废的发票可以恢复吗?在我们对发票进行作废处理后,发现作废这个操作是错误的,这个时候我们解决办法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作废的发票可以恢复吗

已经作词的发票在开票系统里面是恢复不了的,作账时把B当作未作废正常记账,次月抄报税时去税务局征收大厅做手工补录,把误作废的B发票信息手工改成未作词就行了.

按规定必须收齐发票各联才能作废的,而且领购新发票之前,要先做原来购买发票的验旧,验旧的时候作废的发票各联税务局是会翻查的,如果不齐是不能领购新发票的.如果确实没办法收齐了,那就要罚款了,初犯一般不会罚的太重,200左右,不过是否有其他的追加处罚,比如减量供应发票等情况,就很难说了,要看你们的开票金额是多少.

作废的发票可以恢复吗

增值税发票抵扣后还能作废吗?

1、当月认证的发票,购方可以认证,销售方也能作废.这种情况下,购方应作进项转出.

2、跨月的已认证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

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购买增值税发票认证后还能作废吗?

原则上已经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

当然还可以让销售方次月开红字发票的方式处理.这种方式非常规范,但是稍稍有点麻烦而已.不过稳妥起见,我建议采用次月红字发票的方式.

作废的发票可以恢复吗?这个我们通过分钟的分析已经知道,如果是已经作废了就不能恢复了,只能在次月再去税务局补录,相对来说比较麻烦,但是至少不是无计可施.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一定要足够细致,不然一个很小的错误就可能导致一连串的麻烦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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