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加计扣除会计分录

2025-12-19 15:54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3987

导读:加计扣除是按照税法规定,在原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比例,是国家对相关行业在税收上的一个优惠政策,现代服务业就是国家税收优惠的一个项目之一.那么,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呢?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会计分录怎么写呢?

现代服务加计扣除会计分录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在财政部营改增后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中并无相应规范性规定,那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比较合适呢?遵从其税收原理及申报环节,我们认为会计处理也需要分两个环节处理,建议增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两个明细科目用于10%进项加计扣除的核算,分录如下:?

1、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抵减额?

(1)发生当期依据可抵扣进项计提可加计抵减额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贷:银行存款?

(2)当期发生不可抵减进项税额期末转出进项

借: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2、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3、优惠到期如还有进项加计额抵减额结余的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递减进项加计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现代服务加计扣除会计分录

增值税加计扣除优惠范围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并非是针对所有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仅适用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具体是指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如果是从事多项业务的,只有以上四项业务销售额之和占总销售额50%以上,才能适用加计扣抵减政策.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另外,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会计分录及增值税加计扣除的条件就是本章的主要内容,大家通过学习之后还有什么疑问吗?在这小编再提醒一下大家,按照相关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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