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2026-01-07 20:37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430

导读:问:对于企业通过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新会计准则要确认为无形资产,那么价值如何确定?支付的土地征用费及迁移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应如何处理? 答:在新

  问:对于企业通过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新会计准则要确认为“无形资产”,那么价值如何确定?支付的土地征用费及迁移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应如何处理?
  答:在新准则下对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公允价值入账。如有相关凭证,该凭证所列明金额与公允价值差额不大可以按该凭证所列金额入账。如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价格计量。
  取得时会计处理:
  借:无形资产
   贷:递延收益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支付的土地征用费及迁移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如是正常施工所必须程序,那么应计到该项资产的成本中。
     对于房地产企业,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计到“无形资产”科目中,而应计到“开发成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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