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送视同销售账务处理

2026-01-05 20:56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445

导读: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对外无偿赠送的业务,对外发生无偿赠送的业务,可以看做视同销售来进行账务处理,很多人其实并不是很明白,无偿赠送视同销售账务处理应该如何做

无偿赠送视同销售账务处理

答:外部移送,所有权转移:外购的货物你购买时时候已经抵扣了进项,所以无偿赠送计算销项视同销售.

当经济业务发生时,企业可以逐一分析其增值税、所得税、收入处理,层层抽丝剥茧,据此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

第一步,分析经济业务是否计征增值税.如前所述,有无增值是是否计征增值税的基本判别标准.对于最终形成销售的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以及销售代销货物,毫无疑问应当征收增值税.对于其他视同销售及一些特殊业务,则按表1递进地做出纳税判断.第二步,分析经济业务是否计征所得税,判别标准为货物所有权是否转移.

第三步,分析经济业务是否满足会计上收入确认的条件,是否应当确认收入.

因此,如果是外购商品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则是这样处理: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无偿赠送视同销售账务处理

视同销售是什么意思?

视同销售是会计上未必按销售做账,但税法要求视同销售处理,并按正常销售征收增值税.这里体现了会计与税法的区别,会计意义上的销售与税法意义上的销售不同,对于会计不作为销售税法却作为销售的经济业务,由于增值税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金额缴纳,此时会计上就采用视同销售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以上详细介绍了无偿赠送视同销售账务处理如何做,也介绍了视同销售是什么意思.作为一名企业的财务会计,一定要特别的清楚,无偿赠送视同销售账务处理的做法应该如本文所示.如果你已经阅读了本文内容,还想知道更多一些,关注一下本平台相关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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