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赁土地后再转租赁出去的税务处理

2025-12-20 10:10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1244

导读:土地在我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企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持有以备增值,也可以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核算等等,今天我们讨论的土地的使用方式是将土地出售出去,比如公司租赁土地后再转租赁出去的税务处理应该怎么做?

公司租赁土地后再转租赁出去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4.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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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公司租赁土地后再转租赁出去的税务处理怎么做?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企业租赁的土地进行转租涉及到的增值税、所得税的相关的处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多关于企业财税的账务处理,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网站中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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