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收入是否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5-12-26 10:57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449

导读:回答1: 1)劳动保护类的“防暑降温费”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征税范围,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据实税前列支,不需要计算限额扣除;防暑降温费支

回答1:

1)劳动保护类的“防暑降温费”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征税范围,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据实税前列支,不需要计算限额扣除;防暑降温费支出涉及的增值税可以正常认证抵扣;
2)职工福利类的“防暑降温费”应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方面应当按照职工福利费计算限额扣除;此部分防暑降温费支出如涉及增值税的不可以正常抵扣。

要看性质而言,如是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的,按照1)执行,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只是单纯的职工福利类的,则是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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