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

2025-12-18 18:03 来源:学会计 阅读量:1627

导读:欢迎大家的到来,近期经常有网友老这里咨询进项税方面的问题,纳税当然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那么今天小编真得有必要给大家烧好的说一说已认证未抵扣的进项

已认证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

过了抵扣期未抵扣的,则期进项税额计入对应的成本费用.

采购进项入账,如果不能及时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而采购业务又需要及时入账,那么应该在应交增值税下设置一个待认征抵扣税额项目归集核算.

会计分录如下:

一、采购入账时分录:

借:资产、成本费用等对应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抵扣税额

贷:应付账款

二、抵扣时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三、没有抵扣的,应将其转入资产成本费用科目

借:资产、成本费用等对应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该采购项目没有入账,则在确认不抵扣时一起入账的话,只需按票面金额做会计分录:

借:资产、成本费用等对应科目

贷:应付账款

 已认证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

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该怎么办?还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

三、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已认证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月末怎么处理?

一、不需要处理,继续做留抵处理,待以后有销项时继续抵扣.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什么叫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比方说你这个月的销售额是100万,需要缴纳增值税是145299.15元,但你收到的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假设有20万,那么你就可以把多出的部分(销与进相抵后剩余的部分)留在下个月去认证去抵扣.(当月认证的发票当月一定要用于抵扣)当月留出的部分就叫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关于已认证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在以上的内容小编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会计分录这一专业知识,犹如建筑的地基,地基打得越牢,在会计岗位上做起事来就越顺利.所以大家一定多学习一些会计分录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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